一、参加推荐分配的范围:
1.海淀区小学毕业年级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2.海淀区小学毕业年级中按本市户口对待的七类人员子女。
二、推荐分配的方式:
2009年海淀区小学升初中推荐分配工作,依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进行推荐。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从获得荣誉称号情况,素质发展评价结果,科技、艺术、体育竞赛成绩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推荐分配的程序和办法:
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自愿参加推荐的学生,向所在班级申请,填写《2009年海淀区小学毕业生自荐表》,其监护人一定要亲笔签署意见。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补办。
2.班级推荐。班主任审验本班申请推荐学生的荣誉称号,《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科技、艺术和体育获奖证书等原始证明材料,组织本班学生确定拟推荐名单,填写《2009年海淀区小学毕业生推荐表》,并签署推荐意见,连同被推荐学生的原始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学校。
3.校级推荐。学校推荐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原始证明材料和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拟推荐名单。
4.校内公示。校级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学区。
5.学区审核。学区推荐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校级推荐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区教委小教科。
6.教委审核。区教委推荐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推荐名单。
分配办法
参加推荐的学生名单一经确定,就进入分配环节。首先,参加分配的学生按照公办中学的收生区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填报海淀区1-5所学校意向;其次,由计算机按照学生填写的意向顺序,根据中学名额及填报该中学的意向人数进行随机分配。此项工作邀请海淀区委、区政府领导、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学校领导及教师、家长代表参加,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分配结果通过各小学通知家长。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任何途径的升学,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通过其它途径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