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都要靠意会的。
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rhood,恰当。
再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够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 P. 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
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剎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剎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
「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