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测试部分。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
笔试及口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及照片。
笔试或口试只有一项合格的,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准考证号 、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都有“成绩通知单” 。
考生的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成绩允许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相应级别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
考生合格证书因故出现遗失、破损等情况,可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以证明其曾获得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具体申请程序及相关规定如下:
1.“合格证明书”与正式证书有同等效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考生可登陆网站:http://chaxun.neea.edu.cn直接完成补办申请。
2.单项证书丢失,可直接与所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联系完成补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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