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六级口试大纲
为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已在部分城市开始实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
申请参加口语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经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的在校生,四级成绩过550,六级成绩过520。
四六级口语考试 2014已在全国 28 个省市的 34 个城市设立了考点
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证书分为 A、 B 、 C 三个等级,成绩低于 C 等的不发给证书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能力等级标准如下
一、 CET-SET 主考在评分时使用以下标准
a. 准确性 指考生的语音、语调以及所使用的语法和词汇的准确程度
b. 语言范围 指考生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
c. 话语的长短 指考生对整个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讲话的多少
d. 连贯性 指考生有能力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
e. 灵活性 指考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
f. 适切性 指考生根据不同场合选用适当确切的语言的能力
二、语言功能
CET-SET 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予以测量。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仅列举其中部分的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 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
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
感情
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
存在
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
空间描述
位置,方向,运动,距离。
时间
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
发表意见和看法
询问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意见和看法的反应,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见和看法。
争辩
讨论,讨论观点,反驳论点,提出进一步论证,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
三、考试形式
CET-SET 考试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生和 CET 授权的主考进行交谈,采用问答的形式。时间约 5 分钟。
第二部分包括 1.5 分钟的考生个人发言和 4.5 分钟的小组讨论。时间共约 10 分钟。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问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时间约 5 分钟。
四、输入信息
CET-SET 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
1)画面提示;
2)文字提示。
五、标准描述
考 生 手 册
一、考试简介
1.1 考试性质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用于测量我国大学生运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1.2 考试对象
CET-SET 报考对象为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在校大学生。
试行阶段的报考对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决定,具体报名规定见考试委员会通知。
1.3 考试形式
CET-SET 考试采用面对面的形式,每场考试由 2 名主考和 3 名考生组成:
1.4 试题构成
考生准备 1 分钟后,根据所给提示作一个 1.5 分钟的发言;小组就指定的话题讨论约 4.5 分钟。
1.5 考试成绩
考试总分为 15 分,分为 A 、 B 、 C 和 D 四个等级。
1.6 合格证书
C 等以上者将获得由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注有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成绩等级的 CET 证书。
二、考生须知
2.1 考生报名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根据教育部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在有关城市设立若干个考点。考生到所在考试中心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二寸报名照一张及报名费用。
2.2 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规定的候考室报到,逾时 15 分钟不得进考场。
考生如发现准考证上的姓名有误,请在正式开考前将修改后的准考证交给主考,由主考按身份证上的姓名核对并签名确认。
如中途无故退场,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成绩一律记为不合格。
自备饮料;不得携带手机、拷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
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参加考试,在候考期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考试结束时,必须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同时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
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区。
2.3 考试时间
一年两次,分别在 5 月和 11 月。
2.4 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考生报名的考点。具体考场在考生报到后随机编组确定。
2.5 考生培训
考生必须参加考点组织的考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候考室等考务安排
介绍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程序并播放考试过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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